6月18日下午,受害人周某将租借铲车卖掉的嫌疑人邢某扭送至临沭县公安局白旄派出所。周某称邢某租借了自己的铲车,却私自将铲车卖掉。
办案民警问询得知,6月5日,邢某以每天300元价格与周某签定铲车租借合同,租借了一辆953大铲车,并支付了5天1500元的租借费。但是当天夜里,邢某便将该辆953铲车以68000元的价格卖掉,为避免周某发觉,6月12日,邢某又再次支付了1500元的租借费用。但10天的租借期往后,周某见邢某既不续付租金也不送回铲车,便起了置疑。6月18日下午,周某找到邢某要求开回铲车时,邢某才供认铲车已被他卖掉。
面临民警的讯问,邢某不只告知了他将租借周某的铲车卖掉的欺诈通过,还供述了别的几起合同欺诈案。本来,自本年5月3日至6月9日,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邢某使用自己在当地铲车职业圈内人熟之便当,打着租借铲车的幌子,将以每月7000至9000元的价格先后租借了5台铲车及1台压路机,并转手卖掉,涉案价值24.6万余元。
邢某为临沭县郑山街道人,到案时髦不满18岁。案发前,他为赢得女友欢心,租借了一辆名车显摆,却与别人车辆相撞,邢某暗里与对方达到数万元的补偿协议。为了偿还账务,他便想出租借铲车卖掉还账的下策,连续施行了系列欺诈行为。所得赃物除了还账外,其他被他用于餐饮、酒吧等高级消费,挥霍一空。
白旄派出所立案侦查后,办案民警赶赴江苏及本县多地,一周之内将涉案的5台铲车和1台压路机依法追回。现在,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